浙江省内高速禁摩托车通行 9月1日施行
发布日期:2020-08-28 09:08 来源:爱卡汽车

    日前,浙江省公安厅发布《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》,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路况和流量实际,衔接周边省市高速公路摩托车限行措施,要求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,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浙江省内高速禁摩托车通行 9月1日施行

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现通告如下:

  一、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继续禁止摩托车通行;

  二、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;

  三、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