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(市)汽车流通协会、会员及相关单位:
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制度是国家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,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,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鼓励性政策。为引导汽车服务领域企业建立高水平标准,打造高质量服务,实现行业服务升级,协会作为两项重点领域的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评估机构,积极落实《市场监督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严格执行“领跑者”相关制度,全面开展企业标准征集、评估等相关工作。现就2023年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“企业标准‘领跑者’”的评估对象
企业公开声明的本企业产品或服务所严格执行的企业标准,且标准所属领域为“旧车鉴定与评价服务”、“汽车维修及救援服务”、“二手车经销服务”三项重点域之一。
二、企业申报条件
1、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,依法依规诚信经营;
2、经营范围包括旧车鉴定与评价服务、汽车维修及救援服务或二手车经销服务;
3、已建立企业标准,并已有效实施;
4、符合《标准化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已进行自我声明公开;且公开方式至少包括“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;
5、企业近三年无较大环境、安全、质量事故,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三、评估对象质量要求
1、编写格式符合《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;
2、“旧车鉴定与评价服务”领域的企业标准,其指标、要求应达到或高于下列国标、团标:
GB/T 30323-2013 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
T/CADA 18-2021 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
T/CADA 17-2021 二手纯电动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
3、“汽车维修及救援”领域企业标准,其指标、要求应达到或高于下列国标、团标:
GB/T 36686-2018 汽车售后服务规范(汽车维修)
T/CADA 24-2022 电动乘用车售后服务规范(汽车维修)
T/CADA 4-2016 汽车救援服务管理规范(汽车救援)
4、“二手车经销”领域企业标准,其指标应达到或高于以下行标、团标,具体如下:
SB/T 11144-2015 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
2020-TB-4 二手车经销企业服务规范(待发布团体标准)
四、申报与评选时间
申报截止日期:第一批 2023年5月30日;
第二批 2023年9月30日。
五、申报联系人
李 鸿 18500707080(旧车鉴定与评价)
韩芳芳 13911199050(汽车维修与救援)
李 婷 15001007280 (二手车经销)
林 逊 18610212107(标准或新领域咨询)
附件:企业标准领跑者申请表
2023年2月20日